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本科生学术不端检测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发布者:教学发布时间:2017-06-02浏览次数:444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规范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营造诚信的学术氛围,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的实际,特制订该实施办法。

一、检测对象

我院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届和申请提前毕业的本科生。

二、检测范围

拟参加答辩的全部毕业生论文。

三、检测标准

本科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30%的,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正常参加毕业答辩。文字复制比>30%的,视为没有通过检测。

四、检测程序

1.抽检内容:检测内容包括“标题”“摘要”至“正文(包括结束语)”部分的全部内容。

2.各专业按照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学办”)通知的时间提前将学生的电子文本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后报送至院教学办。教学办负责论文检测的具体操作工作。

3.院教学办在一周内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专业。

五、检测结果处理

1.初检未通过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与学生商定修改,修改后学生填写并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外文学院毕业论文抽检修改说明》(附表),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通过后学生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修改后检测仍未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初检未通过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评定为优秀。

3.各专业推荐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比应≤15%,省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比应≤10%。未达此标准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本办法由外文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7届毕业生开始试行。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20171


附表:

中国矿业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修改说明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

  

指导教师

  

职称

  

论文题目

  

毕业

论文

抽检

结果

  

  

  

  

  

  

毕业

论文

修改

说明

(重点说明做了哪些修改)

  

  

  

  

  

  

  

指导

教师

意见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修改情况,确定学生是否达到进行第二次检测的标准)

  

  

  

  

  

□同意第二次检测     □不同意第二次检测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外文学院本科生学术不端检测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