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发布时间:2018-09-06浏览次数:322


根据教务部《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关于开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 学院领导负责向全体教职工大宣传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精神。强调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的重要性,要求老师利用课堂和课外辅导等机会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2. 学院进一步完善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相关措施和办法。

3. 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对随机抽检的本科毕业论文进行质量和原创性审查,尤其对疑似存在买卖、代写行为的毕业论文重点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

4. 学院教学办负责(1)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2)针对正在或即将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的学生,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各阶段检查工作。

5. 学院学工办负责(1)向学生宣传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精神,通过切实措施不断加强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培养专业学习兴趣,强化学术规范训练,提升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2)组织在校本科生专题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2015〕11号)和《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40号令)等,强化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防范学术不端行为。

6. 每位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逐一检查所指导的2018届毕业论文,审查是否存在论文买卖、代写等作假情况。无论是否存在问题,每位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需填写《外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

7. 学院毕业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举报电话:051683591615。

8. 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外文学院

2018年8月31日

外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表0905.docx

外文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090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