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学院关于加强课程考核方面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07-03浏览次数:1021

20146月修订版)

学校于近期下发了中矿大教字[ 2012]27号文件《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条例共十一章,包括七十一条规定。根据该条例,结合教务部督导组专家要求,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外文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关于课程考核方面做以下简要的补充说明:
一、     任课教师在讲授每门课程之前,务必熟悉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辅修和公选请自拟教学大纲),保存教学大纲复印件,并以此为依据填写教学日历、授课、考核等。试卷、考查的评分标准和考核方式等务必与教学大纲吻合。如需改变教学大纲的考核方式,安排考试前两周之内打报告给教学院长,同意后方可更改。
二、     学校规定第二十周为考试周,课程必须在结课三周内完成考核,否则考试均安排在考试周。任课老师必须在距考试周两周前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上报考试时间和要求。按照教务处规定,所有考试周内的考试考场,一律安排到公共教学区,以便于教务部安排专人巡考。如您对课程考试考场的安排有特殊要求,请您务必提前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说明,经教务部同意之后学院再另行安排考场。课程考试进行前,请任课老师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领取学生情况登记表。
三、     学院通过教务系统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和主副监考。一经教务部审核通过之后,不得再做改动。课程考试主监考安排任课教师,任课教师监考属于正常教学活动安排,不发放监考费用;副监考老师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各个考试班级的班主任老师,班主任名额不足者由年级辅导员替补。主副监考名额不足时安排学院教师参与,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除自己所授课程和大学英语统考监考之外)至少监考一次。老师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与教学管理办公室沟通,以方便安排工作。
四、     教学管理办公室将在外文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考试周的考试安排信息,任课教师、班主任老师、年级辅导员、在岗教职工须主动关注并及时查看考试安排信息。教师如对考试安排有异议,须及时与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沟通协调。年级辅导员应及时做好本年级学生的考试安排通知工作,提醒学生及时关注自己的教务系统,查看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并遵守相关的考试纪律。
五、     按照教务部对于教学档案等文件的具体要求,为使教学管理文件装订保管规范化,有课程考试的任课教师应于课程考试结束后,将整理好的空白AB卷(附加《外文学院空白试卷封面》),答案,评分标准,学生情况登记表,课程小结(经系主任签字之后),教学大纲复印件,学生考卷,成绩单一式两份(经本人和系主任签字)一并放入试卷袋内。以考查方式安排课程考核的任课老师如不能提供空白A、B卷,须以课程考查说明书代替。任课老师须在试卷袋封面写清所装材料的明细,学期末或者次学期开学两周内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不再接收电子教学档案。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系、部的每一位任课老师须上交所授课程的教学日历。
六、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全校通识课程补考周,第二周为专业课程补考周。各位任课老师应关注所授课程有无要补考的学生,以便于学院安排补考和阅卷工作。补考安排会在每学期第一周公布在外文学院网站上,各年级辅导员和各位考生应及时关注。补考结束后,有补考安排的各位任课老师应尽量于第三周周一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领取并评阅补考试卷,给出成绩,学校教务部成绩录入系统原则上第三周周五关闭。
七、     大外部教学档案上交规范请参照第五条执行,具体存档和清点工作由大外部秘书负责。收齐教学档案之后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检查。
 

附件2:考查类课程教学档案袋明细.doc

附件3:考试类课程教学档案袋明细.doc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