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学生会、党员工作站, 各班级:
按照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工作,激发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学生工作事务的公平、公开、公正,结合学院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制定了《关于实施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管理的规定》,现予以公布执行。
请各单位按照《规定》的有关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upload/关于实施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管理的规定.pdf
upload/关于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管理规定的几点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