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选拔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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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0 14:49:11 作者:师资办 浏览:681 | ||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3〕1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研修时间 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推荐名额:全校8名。 各学院、各单位推荐最多不超过2名。 研修时间一般为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博士学位,并已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特别优秀、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的讲师也可推荐;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四)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计划切实可行,一般应提供境外接受高校的邀请函; (五)推荐人选外语应达到以下要求:PETS5笔试总分50分、口试总分2分以上、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获得高级班结业证书。对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 (六)已获批国家和省公派留学、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推荐。 三、资助额度 省财政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人员14万元人民币/人。 四、相关要求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境外研修单位必须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从事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等学科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2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1)。优先推荐已联系落实境外研修单位的人员。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录取国家和省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人员、省优势学科、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品牌特色专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负责人或学术骨干,以及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环境保护、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领域的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和急需培养的人才。 (三)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邀请函应明确导师姓名、从事专业和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四)派出要求、支持方式、管理方法、考核要求等详见《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 (五)派出人员在出国前须与学校签定《中国矿业大学出国留学协议书》。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册,一式1份),统一装袋(材料袋封面见附件4)。 2、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推荐人选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推荐人选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证明,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获得的高级班结业证书复印件;(4)推荐人选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5)推荐人选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江苏省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单位遴选确定推荐人选。 2、考虑寒假及2012年12月份PETS-5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因此各学院、各单位于2013年2月23日-24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表》、附件材料、《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联系人:赵楠。电话:83590203。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根据公示结果,另行通知推荐人选补报相关材料,由学校统一于3月1日前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 六、其他 未通过学校评审的人员,可于3月1日-5日到师资办公室领回申报材料。 师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