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4-2015年度“中美富布赖特外语助教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为落实中美两国政府达成的教育交流协定,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不超过40名青年英语教师参加“中美富布赖特外语助教项目”,赴美国有关高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同时进修英语教学法和美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课程。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培养计划,择优推荐2-5名候选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应为各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4、过去五年内未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5、目前未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
6、身心健康。
二、网上报名及申请要求
请各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选拔工作,统一组织被推荐人即日起分别登录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27/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3年6月21日前将单位公函(含被推荐人名单)寄(送)至留学基金委秘书处美大事务部。
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有关申请材料网上提交的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项目评审安排
1.2013年6月下旬-8月下旬: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
2. 2013年8月下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收到面试通知;
3.2013年9月下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4.2013年10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5.2014年5月:公布本项目录取人员名单。
四、本项目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0个月),在美期间的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由本项目负担,规定所选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收院校支付或免除。派出时间暂定为2014年8-9月。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六、遴选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留学基金委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潘荣杰/陈晨
电 话:010-66093951/010-66093949
传 真:010-66093945
电子邮件:rjpan@csc.edu.cn/cchen@csc.edu.cn
邮 编:100044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 A3楼 13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七、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参考常见问题解答(附件三)后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联系。
电子邮件:fulbright.flta@iiebeijing.org
(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不接受电话咨询)
附件:一、2014-2015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秘 书 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