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本科毕业实习工作规范(修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10浏览次数:558

根据2013年《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实习工作规范(修订)》(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要求,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化管理,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一、   实习类别
根据2008和2012版培养方案,我院本科实习只有毕业实习一种类型。
二、   实习方式
我院本科毕业实习方式分为集中、分散和校内化实习等三种方式。
三、   实习要求
(一)集中实习
1. 德语和英语专业毕业集中实习率分别不低于各专业人数的40%。集中实习地点为校外实习基地。
2. 集中实习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基地实际,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或将专业(或班级)分为若干小组分组进行。
(二)分散实习
1. 根据《规范》要求,学院严格控制分散实习,其比例不超过20%。
2. 学院对分散实习实行审批制。
(1)对拟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1)并连同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联系实习介绍信和实习鉴定表一起送达接收单位。
(2)接收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实习要求的情况下,将同意接受学生实习的意见、要求以及现场指导教师名单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
(3)学院根据实习单位情况进行审批,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学生本人需同学院签署《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分散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后方可离校前往实习单位开展实习。
(三)校内化实习
鉴于我院的学科特点,部分学生可以选择进行校内化实习。校内化实习的主要方式为教学实习,实习人数比例不超过40%。
四、   指导教师责任
1. 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数比例一般为:毕业实习 1:10-15。
2. 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要求及实习地点的具体情况制定实习教学日历(见附件3)。实习教学日历一式五份,教务部、学院、系、指导教师各一份,另外一份同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实习学生名单一起交送实习基地(单位)。对有校内化实习,要求实习繁体日历一式四分。没有实习教学日历的,不得进行实习。
3. 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应根据实习方式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学习经验和方法;学会主要工作的一般操作技能,熟悉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学会如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并针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调查研究,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中应经常检查学生实习日记、资料收集及实习报告完成等情况,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习质量。同时要保证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安全。
5. 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实习成绩和实习总结报告送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同时,对整个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向所在系和学院汇报实习情况。
6. 实习指导教师应以身作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始至终参加学生实习的全过程,遇有特殊情况须向教学院长请假,同意后,学院应派其他教师及时接替其工作,安排好下阶段工作后方可离开实习地点。
五、   实习管理
根据《规范》要求,学院对实习教学环节实行课程化管理,将实习安排纳入教学课表中。
1. 英文系和德语系每年11月向学院上报下学期的实习计划。英文系和德语系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批准的学生实习计划,不得擅自更改实习指导教师、时间、地点、人数和实习内容。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实习计划者,应提前两周提出变动申请,经系、学院和教务部三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改变。
2. 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大纲、实习任务书和实习任务,结合实习单位具体实际,与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共同制定实习教学日历;要与实习单位进行密切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检查、管理和考核,以确保实习质量和实习学生的安全。
3. 对于校内化教学实习,各系具体负责制定教学实习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相对稳定的带教队伍,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实习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
六、   实习学生
1. 学生实习前必须熟悉实习大纲内容并认真预习实习指导书,认真学习《关于学生查阅、收集和使用保密资料的有关规定》(见附件4),虚心接受实习基地(单位)有关部门进行的安全教育,对安全生产要求较高的重点实习环节,须经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习。
2.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尊敬师长、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安全和保密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单位有关制度,在实习地点着装应符合实习单位的要求。
3. 学生应虚心向实习基地(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在指导教师和实习基地(单位)等有关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实习,做好实习日记,圆满完成实习要求的任务及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及个人实习小结。除完成实习任务外,要利用节假日或其它空闲时间,努力为实习基地(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与实习基地(单位)单位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
4. 学生在实习期间,除生病外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一天以内者由指导教师批准,二天及以上者需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由指导教师批准并向学院领导汇报;实习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实习地点,对不听劝阻到外地者按无故旷课处理。
七、   实习成绩评定
1.学生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并提交实习报告后方能参加实习成绩的评定。凡未参加实习或考核不合格者,必须按本次实习大纲要求补修或重修实习,实习费用自行承担。实习不及格者,按一门课程不及格论处。补修实习或重新实习不及格者,毕业时作结业处理。
2.实习成绩的评定要结合学生实习态度、日常表现、独立工作能力、实际操作、实习报告质量及实习中进行的必要考核成绩(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等),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
3.分散式实习的学生必须完成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和实习鉴定表后方可参加成绩评定。对于分散实习学生的考核采用小型答辩、口试等形式进行。考核小组由实习指导教师、系主任或专业建设负责人等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成绩评定标准参照集中实习成绩评定标准执行。
八、实习的组织管理
1. 在教务部的领导下,学院和各系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学工部门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2. 学院成立“本科毕业实习工作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办主任、实习指导教师等为成员。
3. 各系主要责任:
(1)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政策具体负责实习工作的实施。
(2) 检查、协调、指导各系各专业实习的组织落实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3) 负责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
(4) 负责审定实习教学日历。
(5) 选派并考核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前的师生动员工作。
(6) 组织教师做好实习答辩考核、实习成绩的评定及实习总结等工作。
(7)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初审实习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8) 负责实习教学的质量监控。
(9) 协助学院联系校内外实习场所,考察拟挂牌教学实习基地。
(10)      推荐教学实习基地中兼职教师职务聘任的人选。
(11)      负责校内外实习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按照《校外分散实习管理办法》(附件5),严格落进行初审,明确实习要求,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12)      教学实习基地具体负责制定教学实习基地有关实习教学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相对稳定的带教队伍,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实习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
4. 教学办公室的主要责任:
(1) 负责与各系的联系等协调工作。
(2) 负责做好实习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3) 负责实习系统的信息审核。
(4) 负责与教学督导专家的联系等工作。
九、   其 它
1. 对于未能按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实习教学日历进行实习的情况,学院给予严肃处理。
2.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
外文学院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