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外文学院大学生心理自助中心成立于2005年5月18日,是在学校大学生健康教育中心领导下,在外文学院团委直接指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组织以“自助 互助 助人”为原则,以“无私奉献,服务同学”为宗旨,以“关爱你我,拥抱阳光”为口号,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增强学院学生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身心素质,提高大学生的整体发展水平。
第二条 外文学院大学生心理自助中心以开展各类心理、个性、发展、团体辅导训练活动或宣传讲座等,辅以其他宣传渠道深入校园生活,深入大学生群体。
组织构成
第三条 根据组织发展的需要,在外文学院大学生心理自助中心内部设立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秘书部、宣传部、编辑部、实践部。各部设部长1名,其中宣传部增设副部长1名。中心主任由学院辅导老师推荐或组织内部民主推选产生。各部部长及其副部长通过主任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竞争,最终由心理自助中心内部考核予以认定。
第四条 心理自助中心内部实行权利下放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1. 主任团 负责整个中心的日常事务的领导和年度工作规划,按照组织发展需求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发展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各部职能,协调各部工作。同时还必须重视自助中心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收集,重视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重视对外联络交流工作,对中心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负有首要责任。
2. 秘书部 负责处理中心内部日常事务、考勤管理、财务管理、活动材料整理、对外交流等,以及由中心主任指派的其他具体工作。
3. 宣传部负责中心各项活动通知、海报、宣传板制作,加强网络建设,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网络平台,以及创作公益宣传,塑造整体形象。
4. 实践部 负责中心内部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加强理论学习,辅助各部开展心理讲座、团体辅导等各项有意义的活动。
中心成员
第五条 对中心成员的要求
1. 中心成员需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和方法看问题。
2. 中心成员需对心理发展知识有兴趣或有专长,具备一定基本知识。
3. 中心成员需拥有优良的个性心理品格,要自强、自信、自立,富有爱心和耐心,有创新精神,对工作有责任心和热情,为中心的共同目标不懈奋斗。
第六条 中心成员在组织内享有以下权利:
1. 中心成员有对内部活动组织、策划、监督、批评,向各部负责人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 中心成有向中心主任申请退出组织的权利。
3. 中心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中心成员在组织内承担有以下义务:
1. 中心成员有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2. 中心成员有积极参与中心团体会议、活动,认真出勤的义务。
3. 中心成员有认真学习相关知识、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义务。
4. 中心成员有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宣传和推广本中心的义务。
第八条 中心成员拥有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的其它权利和义务,另需承担指定的考验工作任务,对中心的工作要积极参与、讨论、监督、建议和批评。
第九条 任何中心成员不得做有损学院心理自助中心荣誉的事情。
制度建设
第十条 会议制度
1、例会制度
每两周召开一次大例会,安排下一阶段工作,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同时,各部门每部另行组织小会议,加强内部交流。
2、三级会议制度
本中心会议分为两级,例会间期召开A级会议。
⑴部长级会议A级,代码A。由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支持召开。
⑵全体会议B级,代码B。
⑶召开B级会议时,主任通知各部长,各部长将信息下达到部员。秘书部负责考勤,依据考勤制度对中心成员进行约束。会议结束后,将会议记录及时发到邮箱。
3、会议须知
⑴会议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到部员,并告之会议内容、准备材料以及用时等信息。工作会议控制在一个小时内,保证会议安排得高效有序。
⑵中心大会前期,中心会议负责人必须认真准备会议,拟定会议大纲,并将会议内容等情况及时通知各部长。
⑶会议要求各部长、部员做好记录,作为例会考核及部门考核依据。
4、会议纪律
⑴中心会议,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做作业、睡觉等与会议无关的事。手机设为振动或静音模式,无特殊情况,不得在会议期间接电话。
⑵认真听取会议内容,积极发言参与讨论,不得在会议期间嬉戏打闹,探讨与会议主题不符的话题。在会议主持人叙述会议主要内容时,不得私下探讨,以免影响会议的效率。
⑶会议讨论,对事不对人,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肯定表扬与自我表扬。
⑷自由发言时间,全体成员可以自由上台发言,认真严肃。
第十一条 量化评优制度(实行100分制)
一 说明
评优制度主要考评平时表现,选票结果,平时表现包括考勤、工作态度。
二 具体方案
1.选票:线上或线下不记名投票。
2.平时表现:得分计算“加减法”
1)每位成员,一年之内如果所有例会、大小活动无缺勤则可获得基础分85分。
2)加分项:
加分项目 | 加分对象 | 加分依据 | 加分数量(分) |
例会效率 | 认真专注,有专门的例会记录本且能对本学年内每次会议内容有清晰简洁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会议要领)者 | 会议记录本 | 4 |
重大贡献1 | 能对部门建设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且设计出整套方案者 | 制度创新计划书 (电子文档) | 10 |
重大贡献2 | 能对外文心自助主办活动提出创新想法并形成具体操作办法者 | 活动创新办法 (电子文档) | 手语操8, 其他活动2 |
重大贡献3 | 平时工作兢兢业业、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按量完成部长、副部布置的任务者 | 由部长/副部提名(最多提名本部门人数的50%)和上交由该同学承担的所有主要工作的电子文档 | 按提交文档中列出的工作数量质量、重要程度、难度系数加4-9分不等; |
活跃度1 | 关注外文学院心理自助中心公众平台(QQ、微博、微信、贴吧)动态且经常与两个或以上平台进行线上互动者 | 提交的截图册 | 根据申请者提交截图数量加4-9分不等 |
活跃度2 | 在外文心自助举办活动现场表现积极者 | 由部长/副部提名和上交对其活动参与表现的评语电子文档 | 酌情加4-8分不等 |
3)扣分项:
扣分项目 扣分数量 场合 | 缺勤 | 迟到 | 早退 | 做无关事(睡觉、一直玩手机、交头接耳聊天) |
部内小会 | 1 | 0.5 | 0.5 | 0.5 |
中心例会 | 2 | 1 | 1 | 1 |
院级活动 | 3 | 1 | 1 | 1 |
校级活动 | 4 | 1 | 1 | 1 |
校品活动 | 6 | 2 | 2 | 1 |
备注:
1.迟到或早退时间占会议/活动总时长>=30%即为缺勤。
2.每位成员每月可无理由不扣分缺勤一次(手语操除外),但须事先和本部门部长声明,由部长向负责考勤同学说明免扣分。
3.⑴部员直接向秘书部长请假,不得由其他人代请;无故不到者,一次扣5分。
⑵部长、副部直接向主任请假,不得由其他人代请;无故不到者,一次扣5分。
⑶活动中场无故退场的,或未经主任许可而擅自离场的,发现一次扣5分。
(注:每人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
三 其他情况
若年终有两名或以上成员得分相同,则增加一轮面试环节(主任、部长、副部主持)
第十二条 财务制度
1、预算制度
大型活动前须制定详细的预算案,并在活动中严格执行。
2、决算制度
决算预算案执行情况及结果,汇总帐务。
3、平时报账制度
(1)秘书部需提前统计好各部门在活动期所需要的物品,例如宣传单打
印数量,海报、宣传单规格,一些装饰用品价格数量等;
⑵秘书部统计好后到学生工作处找老师开好相关单据,分文印单和采购单,老师确认签字后到相关地点领取所需物品;
(3)对于所需要的双面胶、胶带、胶水等公用的物品,先确定学院仓库
是否有库存,如有则进行登记借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还,如没有则可进行采购,活动结束后也需要归还仓库,避免重复购买,造成浪费。
(4)常规文件在辅导员办公室进行打印,然后到外文五楼阅览室复印。
第十三条 活动制度
1、活动分配:
⑴主任或副主任中的一人,对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总结,进行监督指导,统筹处理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把活动进展、效果汇报至指导老师,征求老师的意见建议。
⑵实行由主任到部长到部员的分配制度,下级需听从上级安排,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活动任务。
2、活动策划:活动策划书必须按要求书写全面,及时和主任讨论修改,必须于活动前一周以上,由主任报告给老师进行审阅,及时修改,并最终执行。活动策划内要注明经费使用。
3、活动前期:秘书部负责活动借教室以及场地的借还手续,依照指导人要求进行人员调配、协调。
4、活动宣传:宣传部做好宣传工作。大型活动尽需联系学校学生媒体,参与活动拍照及写新闻稿,及时发表、上传。注意保证手绘和喷绘海报的质量,参与指导人和项目负责人活动策划的讨论会议,明确活动的主题,组织人员做好海报。
5、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当天,指导人、项目负责人、活动安排人员及时组织总结会议,项目负责人做好记录,并于活动结束3天内,写好总结材料(包括策划、宣传、新闻、照片、总结),交于指导人审核,中心内部邮箱、秘书部资料邮箱存档。宣传部要及时上传新闻及总结文件,最迟为次日晚的22:00之前。
第十四条 对外联系制度
1、特派员制度
各部长举行活动时轮流负责对外联系。
2、院级联系(主要由主任负责)
3、心理委员小组
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负责16、15级心理委员的联系,传达中心精神,
确保落实到每个班级。对于心理委员的考核制度和评优制度需与中心制度一致,此外心理委员上交的每周班级心理动态报告也作为考察的依据。
4、团体辅导小组
在中心中选出对团体辅导比较感兴趣的同学,并加以培训。主要负责中心内部和对外的团体辅导活动。
5、外联小组
在中心成立外联小组,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由秘书部长担任组长,
带领成员争取外部资金支持,旨在实现中心财务自由,为中心举办活动
实现更高质量、更大规模奠定物质基础。
第十五条 中心的经费主要由学院提供,但中心有权利以合法渠道筹集资金。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外文学院大学生心理自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