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度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经学校研究制定出本年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1.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减免条件;
2.对生源地为地震、洪涝、干旱等重灾区且为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者优先考虑。
二、减免额度
1.各学院学费减免人数和减免金额由各学院酌情掌握,但学费减免总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2016-2017学年应收取学费的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下达减免预算,各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减免;
2.在实施中学生个人减免数额不低于600元 ,减免额度超过学费一半的,需学院备注说明原因;
三、注意事项
1.对只申请减免学费、未申请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考虑(重灾区学生除外),但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学费减免的学生,各学院需单独列出名单并说明详细原因,报学校审批;
2.各学院在开展工作时应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既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做到“应减尽减”,也要充分考虑学生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及其他各类资助金额,确保其所获得的各类奖、助金和其他各类资助金额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高限额,避免出现过度资助;
注: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所获得的资助类奖、助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类助学金、曾宪梓奖学金、学费减免、徐州福彩助学金、江苏秉龙助学金以及学生生源地资助等)总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在校学生每学年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含国家和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总金额不得超过10000元。
3.从2015年9月至今因违纪受到学校各类处分的学生,将不得享受学费减免资格。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统筹安排,认真执行;
2.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初审通过后,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报学院留存;
3.学院学费减免学生名单需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最终确定的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及金额要在全院学生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弄虚作假的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取消减免资格,不得参与本学年度内奖助学金评选;
4.各学院请予12月30日前,将按年级排序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的文本档汇总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Excel电子文档(含1学号、2姓名、3班级、4减免金额、5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定档等级)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glzx@cumt.edu.cn。
中国矿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19日
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姓 名 | 学 号 | 建档等级 | |||||
所在学院、班级 | |||||||
截止目前欠费金额 | 是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申请减免金额 | |||||
是否“溪水行动走访”学生 | 是 否 | 在校联系方式 | |||||
本学年度获得的奖助学金情况 | |||||||
家庭情况及申请说明 | 家庭总人口 | 家庭电话 | |||||
家庭详细地址 | |||||||
(申请减免用途及承诺) 学生签字: | |||||||
学 院 意 见 | 1.是否纳入学院“溪水行动”走访学生 是 否 2.同意减免金额(大写): 副书记审核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学院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