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1-12浏览次数: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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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对共青团组织而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团推优”),是《团章》所规定团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加强团推优工作,既是加强团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也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团推优工作,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我院团推优工作细则。

一、团推优对象及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已超过一个月的共青团员,符合以下各项条件,可作为推优对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并付于实践;

2、学习刻苦,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前一个年度无不及格现象;

3、工作认真肯干,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起表率作用。上课、早操无缺勤,寝室卫生无“中”、“差”现象,无其它违纪行为;

5、在学术、科技、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院做出积极贡献者或在职的团干部,经年级团总支提名,、院团委考察,可直接提名作为团推优对象。

二、团推优的基本程序

团推优工作每年分上、下半年(39月份前后)定期举行,主要在本科1-3年级实施,作为学院各级团组织的常规工作之一。团推优工作与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推荐党校学员相结合。

团支部层面的工作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进行操作,第三周结束前完成。上半年推优工作结合团评进行,下半年推优工作结合评优进行,具体操作时也可结合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测评工作。其基本程序如下:

1、每学期初,各团支部到对应党支部了解、核对所在单位入党申请人的培养考察情况。

2、团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团推优工作,根据党支部提供的情况与团推优标准议定团推优人选名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3、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书介绍团推优的意义、标准及本支部工作方案,提交团推优初步人选名单。团员大会团员(包括预备党员)出席率不少于应到会的4/5人数。团支部组织团推优的工作会应邀请对应党支部指派非本班级的党员代表参加,进行现场监督。

4、团推优初步人选逐次用35分钟时间介绍个人在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团员大会进行评议,对初步人选提出意见和建议(发言人不少于6个)。

5、举行无记名投票,由到会团员对团推优初步人选进行推荐(无名额限制,每个团员认为符合条件的均可推荐);团员大会上同意作为团推优对象的票数超过团员大会应到人数的3/5以上者,即可作为本支部团推优对象。

6、向全体团员公布本支部团推优对象名单,征求全体团员意见,无异议方可上报年级团总支;如支部内有异议,可向年级团总支或辅导员反映。

7、各团总支上报的团推优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团支部团员大会原始记录(尤其是团员的意见、建议内容);

2)参加团员大会投票的团员推选票、每个团推优对象被推荐得票情况;

3)按得票多少顺序排列的《团推优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表1);

4)填好的《团推优登记表》(见附表2)。

8、各年级团总支对各团支部推荐的对象进行审查,并在《团推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汇总本年级的《团推优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院团委审批。各年级团总支提名的团推优候选人在征求团支部意见并履行登记手续后进入上报名单。

9、院团委组织部对各年级上报的团推优对象进行审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履行审批手续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转相应党支部存档;如存在异议,可根据举报电话向院团委反映。对公示期间学生实名举报的问题,学院团委必须在三天内调查并予答复。

10、党支部接到团推优资料后,进行研究讨论,针对每个推优对象确定培养方案,在相关表格中填写培养意见,并将《团推优登记表》归入党建对象档案,《团推优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反馈给各年级团总支。

三、团推优结果的使用

1、各党支部对于院团委批准团推优对象要及时进行讨论、研究,并根据党支部情况建立考察、培养机制;

2、入党申请人被院团委批准作为团推优对象的,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其中表现极为突出的经党支部考察、报院党委批准可直接作为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培养。

3、入党积极分子被院团委批准作为团推优对象的,如未参加过中级党校培训,可作为党校学员人选。已参加过中级党校培训且考察时间超过1年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培养;

4、党员发展对象被院团委批准作为团推优对象的,如未参加过高级党校培训,可作为党校学员人选。已参加过高级党校培训,且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被两次以上推荐作为团推优对象的,可作为党的重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

5、由于团推优工作每年举行两次,名单在调整滚动,党支部在确定培养方案时应以最新名单为基准及时调整。党支部在确定各团支部推优对象培养方案时应考虑党建工作的整体覆盖,部分基础较弱的班级应加大培养工作力度。原则上,各班级内实有的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不超过入党申请人的1/3,发展对象数量不超过入党积极分子数的1/2

6、每年上半年(3月份前后)团推优名单按照得票数排序,排在首位的团员、团干自然作为团评所推荐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表彰人选。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需认真做好推优大会的记录工作,记录内容必须包括会议的相关详细情况,对推优对象的评价评议意见必须详细记录。

2团支部对推荐对象的具体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所在团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测评投票情况。

3填写《团推优登记表》的规定: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填写;团支部意见中,要写明“本支部应到团员××人,实到××人,经投票推荐,有××同意推荐该同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考察评议意见要写出团员对推优对象的总结性的评议,包括优缺点。各团支部要切实履行关于团推优工作的有关规定,如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则不予审批该支部的团推优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

4、各团支部应及时加强与对应党支部的联系,不断推动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开展,及时了解党支部对本班级团员申请入党人的考察培养情况,配合做好党建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安排党员代表参加各团支部团推优工作会议进行监督,并为审议通过的团推优人选指定培养考察人;培养考察人要能够深入到学生中间,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团支部反馈。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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