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考核办法

时间:2014-05-07浏览:232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论文质量,积极稳妥地推进毕业论文成绩考核工作,根据《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办法》(中矿委﹝2013﹞34号)、《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13﹞101号)和教务部《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14】第 28 号)要求,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小组审定,现公布我院各专业的毕业论文成绩考核办法如下:
一、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
1. 成绩构成
本科毕业论文综合评定成绩由指导教师打分、评阅教师打分和答辩成绩构成。
2. 比例分配
指导教师打分占40%,评阅教师打分占20%,答辩成绩占40%。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论文和翻译实践评定成绩,其中论文占75%,翻译实践占25%;
评阅老师只根据学生的论文质量评定成绩。要求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所评阅的论文给出具体的分数。优秀(90-100分),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59以下),并根据所评阅论文的实际情况写出详实的评语。
二、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论文评阅和答辩成绩评定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优(90分以上)
1. 在毕业论文写作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出色。
2. 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作风严谨,论文水平较高。
3. 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且有一定创见性。论文表现出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4. 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栏目齐全,书写工整,论述层次清晰,语句通顺,语言准确、生动,论文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
5. 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结论准确可靠。
6. 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主要内容,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概念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正确、深入,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良(80-89分)
1. 在毕业论文写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良好。
2. 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作风良好,论文有一定的水平。
3. 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得当,论据可靠,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对事物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阐述有关问题。
4. 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通顺、表达准确,达到规范化要求。
5. 原始数据搜集得当,结论准确。
6. 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的阐述主要内容,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能够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中(70-79)
1. 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 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论文水平一般。
3. 论文立论正确,论述有理有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但在非主要内容上有欠缺和不足。但独立研究体现得不足,论文缺乏一定的深度。
4.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层次比较清楚,文理通顺。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较通顺,条理比较清楚,论文写作格式基本规范。
5. 原始数据搜集得当,结论基本准确。
6. 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主要内容,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但分析不够深入。
(四)及格(60-69)
1. 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 能够在教师指导下,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但独立工作能力较差且有一些小的疏忽和遗漏,论文达到了基本要求。
3. 论文立论基本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方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并能对观点进行一定的论述,但缺乏分析概括能力和研究能力,照搬他人基本观点,拼奏的痕迹较明显。
4. 论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基本通顺,条理比较清楚,但论文结构中有不合理部分,逻辑性不强,论说基本清楚,但不严密,不完整或说服力不强,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
5. 论文写作格式基本规范,基本符合有关规定。
6. 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结论基本准确。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出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能够回答主要问题答辩时,但回答问题较肤浅。
(五)不及格(59分以下,同时具备以下三条或三条以上者)
1. 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2. 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论文未达到最基本要求。
3. 论文中,基本观点有错误,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或主要材料不能说明观点。
4. 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文题不符或文理不通,有抄袭现象,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5. 原始数据搜集不得当,结论不准确。
6. 在论文答辩时,阐述不清论文的主要内容,基本概念糊涂,对主要问题回答有错误或回答不出,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正确地回答各种问题。
三、学生答辩分组办法
答辩学生根据论文研究方向分为若干方向(如文学和语言学方向、翻译方向、商务方向、经贸方向等)进行答辩。每个方向内设立若干答辩小组,学生分组采用随机分配方式,每组学生人数不超过16人。指导教师和被指导学生采用相互回避的原则进行安排。
四、学生答辩要求
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25分钟。首先由学生以PPT文稿演示的方式对论文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简要陈述;展示内容需言简意赅,结构清晰,不可照屏宣科。答辩委员围绕毕业论文中的关键问题及专业知识和学生能力等方面进行5-10分钟提问,学生回答问题10-15分钟。
五、重新答辩学生筛选办法
学生毕业论文综合评分在后10%的学生必须参加重新答辩。此外,只有符合学院毕业论文大纲和格式规范要求的论文方可参加答辩。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并进入重新答辩程序:
1. 指导导师认定毕业论文不合格者;
2. 毕业论文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并未修改、态度不端正者;
3. 毕业论文在文字字数方面未完成大纲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者;
4. 指导教师通知指导答疑等, 无故缺席 3 次以上(含 3次)或导师多次联系不上本人而无法开展指导的;
5. 毕业论文格式等达不到规范化要求者;
6. 未能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者;
六、说明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办法同时废止。未尽事宜,由学院授权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外文学院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