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学院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12-11-15浏览:556

外文学院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改革,鼓励研讨式教学、自主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进一步构建并完善与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教育教学体系,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经外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院级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重点

1、精品课程建设:通过重点建设,加大课程改革与建设力度,力争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梯队、教材建设、教学效果、教学资源等方面有较大的改善,促进学院课程整体水平的提高;

2、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稳定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应是连续开设的课程,遴选基础较好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进行立项建设,鼓励高职称教师讲授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引导优质教学资源向通识课程倾斜,切实提升通识教育课程质量;

3、2012版培养方案中经整合优化课程;

4、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5、为培养青年教师教学改革与研究的能力,鼓励青年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与研究项目,青年教师项目负责人应在35周岁以下。

二、申报、审批程序

1. 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两类。采取同时申报、分类进行评审的形式;

2. 各项目负责人提出立项申请,填写立项申请书,申请书要求研究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体;

3.学院经过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与学院签署项目协议书;

三、研究时间和与项目验收: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延期结题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教学工作小组”批准。顺延时间原则上为一年。项目结题后,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总结报告、发表论文和经费使用表各一份。由“教学工作小组”负责验收。

四、预期成果:学院为项目组提供研究经费和政策支持,鼓励项目组发表高水平论文,并申报高一级课题和奖项。项目结题时需提交结题报告和论文。一般项目成员需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或者两篇核心期刊论文;青年项目成员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

五、项目经费使用与报销:项目经费中,差旅费不超过30%,图书资料、软硬件购置、文印费等不超过20%,其余经费用于支持高水平论文发表。版面费只支持CSSCI论文和我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布的刊物或北大版核心期刊论文。经费分两批使用。结题之前可使用一半经费,结题并验收合格后可报销后半部分经费。报销时,教学院长首先审核支出具体内容并签字,然后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并签字后方可报销。

六、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则不能申请下一学年度的学院教改项目。

七、院级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其他事项参照《中国矿业大学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201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