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人文社科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林妍发布时间:2022-08-22浏览次数:10


社科通知(2022)第52号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下发的《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自觉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求真务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水到渠成的良好学术生态。

二、主要任务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学风作风建设工作,认真动员、积极组织教师,按照发表论文对照自查表(附件1),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学校、本人署名的科技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论文进行逐篇对照检查,重点检视是否存在如下情况: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等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包括对研究的思路或者设计有重要贡献、对研究数据进行分析或者解释、对论文重要知识性内容有关键性意见、对论文进行最终定稿等。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老师要认真对待本次专项活动,积极开展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对问题论文采取勘误、撤稿等措施,并填写《自查论文样表和《学术规范对照表》(附件1),按时报告给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上报社科处。

2.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工作情况报告,按时上报社科处。有问题的论文,需由教授委员会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要求,形成调查处理意见,与自查工作情况报告一同上报社科处。

3.专项活动后,对科研成果为专项活动前投稿、发表且在本次活动中相关作者未报告或与报告情况不符的,或专项活动后投稿、发表的,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将按照相关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4.提交材料要求:二级单位按时提交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单位盖章)、教师签字的《学术规范对照表》(如有)、调查处理意见(如有,单位盖章)和《科技论文自查样表》(如有,单位盖章),纸质版一份;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和《科技论文自查样表》、调查处理意见的电子版发邮箱skb@cumt.edu.cn校内截止日期: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贺琳              8359012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科技论文自查样表和对照表.docx.docx附件2 20220822论文自查承诺书(定稿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