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办法(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28浏览次数:194

 
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规范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防止抄袭行为的发生,营造诚信的学术氛围,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的实际,特制订该实施办法。
一、检测对象
我院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届和申请提前毕业的本科生。
二、抽查范围
1、完成毕业论文、拟参加答辩的毕业生。
2、各专业(系)推荐的参评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
3、所有保研学生。
三、检测标准
本科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30%的,视为通过检测,可以正常参加毕业答辩。文字复制比>30%的,视为没有通过检测。
四、检测程序
1、抽检学生名单由学校教务部按照不低于专业总人数30%的比例随机统一抽取。
2、抽检内容:检测内容包括“摘要”至“正文(包括结束语)”部分的全部内容。
3、学院于5月30日公布检测名单,各专业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检测学生的电子文本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后报送至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论文检测的具体操作工作。
4、院教学办在一周内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专业。
五、检测结果处理
1.没有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与学生商定修改,修改后学生填写并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外文学院毕业论文抽检修改说明》(附表1),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修改后检测仍不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初检未通过检测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评为优秀。
3.各专业推荐参评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论文,单独参加检测,且检测结果推荐校优的文字复制比≤15%,推荐省优的文字复制比≤10%。检测未通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本办法由外文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3届毕业生开始试行。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2013110